自動駕駛路測牌照獲取指南:超40個城市發布最新政策!

時間:2023-09-08

來源:低速無人駕駛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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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目前全國已累計發放超3500張自動駕駛測試牌照。

在“新基建、交通強國”等國家戰略逐步落地的背景下,自動駕駛探索不斷加速,自動駕駛汽車也由愿景駛入現實。與傳統車輛相比,自動駕駛車輛在真正“上路”前需要在自動駕駛功能方面歷經仿真測試、試驗臺架評測、試驗場、封閉道路測試以及公共道路測試等多項驗證,專業道路測試不僅是推動自動駕駛技術走向成熟的重要手段,也是自動駕駛汽車投入商業化應用的基礎性必經環節。

全國已有超33座城市發放自動駕駛牌照

根據當前國內外發放的自動駕駛牌照類型來看,自動駕駛牌照主要分為三大級別,分別為測試牌照、試運營牌照以及全無人牌照。(此外,根據測試及運營權限,還有更細的分類,例如示范運營牌照和商業運營牌照等。這些分類通常與特定法規和標準相關,具體的分類依據可能因地區而異。)

測試牌照是最基礎的牌照,要求自動駕駛車輛在駕駛位配備人類安全員進行測試,當自動駕駛系統發生錯誤,需要人類安全員來接管車輛。自動駕駛測試牌照不僅代表著行業和政府的認可,自動駕駛車輛上路測試也能為企業獲取大量真實場景數據;更重要的是,測試牌照也是后續試運營牌照、全無人牌照發放的基礎。

作為自動駕駛技術創新的前沿地區,中國國內一直在積極推進自動駕駛路測牌照的發放工作。截至2023上半年,中國已經有超33座城市發放了自動駕駛路測牌照。

國內主要城市自動駕駛路測牌照發放情況(據公開信息,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研究所不完全統計,未完善之處請指正?。?/span>

自動駕駛是一個對政策依賴度很高的領域。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牌照的發放也離不開國家和各省市政府相應系列政策的發布。

頂層政策為路測再加碼

2018年4月,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聯合印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但在道路測試工作開展過程中,也存在測試方案不統一、測試結果不互認、車路協同不到位等問題,行業企業提出進一步放開高速公路、無安全員測試等需求。由此,2021年7月,三部委在此政策的基礎上進行修訂更新,推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

在國家層面的政策中,沒有對是否可以無安全員,以及是否可以進行商業化運營做出表述。但要求各地方主管部門在轄區內選擇具備支撐自動駕駛及網聯功能實現的若干典型路段、區域,供智能網聯汽車開展道路測試或示范應用,并向社會公布。

現以《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為準,對道路測試申請主體、駕駛人及車輛要求及道路測試申請流程一一展現。

道路測試申請條件

與國外不同的是,中國路測牌照是針對車輛而不是對企業頒發。因此在政策中,對于自動駕駛車輛路測及示范運營的監管主要有三個方面:申請企業、測試車輛及安全員。

首先,對于申請企業的要求。必須要是在國內注冊,且具備整車及零部件制造、技術研發或試驗檢測等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業務能力。同時,還要求企業有遠程監控的能力,以及網絡安全保障的能力。

除此之外,申請企業還要求企業有足夠的民事賠償能力。同時要求企業為車輛購買足額保險,包括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以及每車不低于五百萬元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或不少于五百萬元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事故賠償保函。

其次,對于測試車輛的要求。由于自動駕駛測試車輛,大多數都經過改裝,增加了一系列傳感器以及自動駕駛計算平臺等部件,這些車輛往往無法進入公告。

對于未進入公告的車型,政策要求提供出廠合格證明和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相應車型強制性檢驗報告。

要求滿足對應車輛類型除耐久性以外的強制性檢驗項目要求。對因實現自動駕駛功能而無法滿足強制性檢驗要求的個別項目,要求提供其未降低車輛安全性能的證明。

同時,要求車輛必須具備人工操作和自動駕駛兩種模式;具備車輛狀態記錄、存儲及在線監控功能。

道路測試車輛、示范應用車輛還要在車身上以醒目的顏色標示“自動駕駛道路測試”或“自動駕駛示范應用”等字樣。

最后,對于安全員的要求。安全員要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最近1年內無超速50%以上、超員、超載、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無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記錄。

道路測試申請

申請前提條件

測試主體:①應進行充分的測試區(場)實車測試,并符合相應標準規范和過程要求。②自動駕駛功能檢測應由具備一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

測試區(場)的運營主體:應為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第三方檢測機構:公開服務項目及費用,對檢測結果負責。

申請流程及材料

1、道路測試主體應提供道路測試安全性自我聲明及自動駕駛功能等級聲明、設計運行條件、網絡安全措施等12項材料由相關主管部門進行確認。

除安全性自我申明外的另11項材料明細

2、憑確認后的自我聲明等材料向當地交管部門申請臨時行駛車號牌。

補充:關于車輛增補、異地申請、材料到期

1、需增加配置相同車輛或異地測試的,需按規定提交補充材料。

2、臨時車牌號和安全性自我聲明到期的,可更具要求重新申領。

隨著頂層政策再加碼,爭取國家級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示范區、測試牌照發放、測試道路搭建、自動駕駛相關政策頒布等諸多舉措頻出,各地也開始飛快步入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向商業化道路探索階段。

北上廣深先試先行

國家層面的政策發布后,各?。ㄊ校┱搽S后出臺一系列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據低速無人駕駛產業聯盟、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研究所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共有40余個省市發布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范運營)管理辦法,政策配套齊全,為企業展開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示范運營提供了有力支撐。

國內主要城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政策匯總表(據公開信息,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研究所不完全統計,未完善之處請指正?。?/span>

國家三部委出臺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確定了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管理的基本框架,但自動駕駛作為新生事物,在測試的標準/規程/管理方式上均無經驗可循,所以在各城市出臺測試管理細則、落實具體測試工作時,有著各自的思考和政策導向,從而城市級的測試管理規范存在大大小小的差異,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走在全國前列,在自動駕駛政策方面先行先試,下面看一看這些城市的自動駕駛路測規定有哪些亮點。

北京:豐富道路測試內容,取消路測車輛數目限制

北京市在測試企業數、牌照發放量、開放道路里程、道路測試里程、場景豐富度等方面均居全國前列,還建設了全球首個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并早在2017年就發布國內首個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相關政策:《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在隨后的幾年內多次進行修訂。

最新修訂版本《實施細則》中根據技術發展現狀將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劃分為通用技術測試、專項技術測試與試運營測試三大類型。對專項技術測試內容進一步豐富,除了編隊行駛測試,新增特殊天氣環境(夜間、雨、霧)、高速環境、無人化技術測試場景。試運營測試支持載人、載物模式,調整了道路測試里程要求,同時支持規?;脑囘\營探索,取消測試車輛數的限制。

上海:流程明確為道路測試、示范應用、示范運營、商業化運營

于2021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與示范實施辦法》中第一次新增示范運營和完全自動駕駛版塊,并明確了申請要求及具體材料;2022年1月份發布的《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辦法》中對測試和應用流程進一步完善為道路測試、示范應用、示范運營、商業化運營;今年2月份正式印發《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高快速路測試與示范實施方案》對智能網聯汽車高快速路測試與示范提供了依據,保證從低風險場景到高風險場景的有序可控。

廣州:先上路,道路分級管理,路測“升級”有里程要求

與其他城市政策相比,廣州出臺的第一條《關于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就在具體執行細節上給出了很多新思路:如自動駕駛測試汽車可載客運行、駕駛員可離開駕駛位置進行遠程控制、路段分級管理等。其中路段分級管理即從低到高分為一至三級路段,并對路段測試的“升級”提出具體測試里程要求,三級測試路段合計完成自動駕駛里程不少于20萬公里測試,且未發生主動責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狀態的,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示范運營。

此外,廣州正通過分階段分領域的方式逐步推動自動駕駛發展,試行不同混行環境下自動駕駛車輛在黃埔、南沙、番禺、花都、海珠等區域的應用示范工作,并探索開展高快速道路測試。

深圳:立法支撐智能網聯汽車坪山區全域開放

2022年6月,深圳發布的國內首部智能網聯汽車管理的專項法規——《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首次對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登記、上路行駛等事項作出具體規定,更加明確責任判定標準。

2022年11月發布的最新《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中將自動駕駛測試道路擴展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內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區域,并允許在深圳開展駕駛人不在車輛駕駛位上的無人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活動。針對申請無人道路測試、無人示范應用的車輛,分別設置累計30000公里、10000公里的里程門檻,并限定了首次申請車輛數、安全員配置要求等條件,以確保申請車輛具備充足的安全條件。

2022年12月,深圳市坪山區出臺《深圳市坪山區智能網聯汽車全域開放管理系列政策》,這是全國首份有立法支撐的智能網聯汽車全域開放和商業化試點政策。

“真·無人駕駛”提速

從國家到地方層面陸續出臺的向好政策,對自動駕駛路測進程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除測試牌照外,試運營牌照、無人牌照的發放工作近兩年國內也在有序推動中。

試運營牌照允許自動駕駛車輛在特定區域、特定時間接待乘客。這種牌照通常是在測試牌照的基礎上,對自動駕駛系統進行更廣泛的測試和評估后發放的。從2018年來,中國各城市設立了示范運營試點,允許自動駕駛車輛向公眾乘客提供駕駛服務。2020年,長沙向百度Apollo發放全國首批試運營示范通知書,允許憑原有道路測試牌照啟動試運營。

全無人牌照則意味著完全不需要安全員就可以進行運營,這是自動駕駛領域里離真正落地應用最近、也是含金量最高的牌照。2022年8月,重慶、武漢等地政府部門就先后發布了自動駕駛全無人商業化試點政策,并向百度發放全國首批無人化示范運營資格,允許車內無安全員的自動駕駛車輛在社會道路上開展商業化服務。

今年3月,《上海市浦東新區促進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規定》以及相關實施細則落地,前者是國內首部聚焦在L4級(即無駕駛人,或稱“主駕無人”)及以上自動駕駛系統的地方專項立法,而實施細則為企業開展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活動提供了多項操作指引。

6月9日,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向友道智途、圖森未來、賽可智能、云驥智行等4家企業的15輛車頒發了基于立法基礎的全國首批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牌照。7月8日,上海浦東新區向百度智行、AutoX安途、小馬智行3家企業發放了首批15張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牌照,獲得牌照的企業可以對應行政區域內劃定的路段、區域開展車內全無人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這也標志著自動駕駛汽車正式進入了無人化測試階段。

小結

自動駕駛道路測試是自動駕駛技術發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對于改善自動駕駛汽車的性能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義。隨著自動駕駛商業化進程的加快,道路測試也從有安全員步入無安全員階段,智能網聯汽車從封閉道路走向開放道路,無人駕駛領域的創新與發展也將迎來新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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